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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 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通知暨疫情防控要求告知书 (岗位信息表二)
阅读次数:3844  发布时间:2021-05-27

根据《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1﹞33号)精神,现就我院岗位信息表二岗位笔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录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6月3日(周四)

检录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检录时间

考试时间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考试科目

7:50-8:40

9:00-10:00

中医科

x2001

中医内科学

妇科

x2002

妇产科学

胃肠外科、肝胆外科

x2003

外科学

整形科

x2004

整形外科

9:50-10:40

11:00-12:00

消化科

x2005

消化内科

胸外科

x2006

胸心外科

肿瘤科

x2007

肿瘤学

肾内科

x2008

肾内科学

肝病科

x2009

内科学

口腔科

x2010

口腔医学

病理科

x2011

病理学

放射科

x2012

影像诊断学

检验科(含输血科)

x2013

临床检验诊断学

超声诊断科

x2014

超声诊断学

护理

x2015

护理学

 二、检录、考试地点:

南京市第二医院1号楼19楼中会议室、大会议室(钟阜路1-1号)

三、考场规则

1、请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按照医院指示牌指引,由考生专用电梯进入指定检录地点,在规定的检录时间内签到后进入笔试考核区。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考场安静,维护考场秩序。

3、考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手册等资料。关闭手机,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包放在指定位置。

4、考生在考试时,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不得传、借文具,如确有需要,须经由监考人员传递。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发现试题印制、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询问,请监考人员处理。

5、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6、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考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8、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9、严禁考试作弊。学生在考试时作弊,试卷作废,取消应聘资格。

四、防疫要求

请参加考试人员务必认真阅读以下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考生回复参加考试后,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场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场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场,自觉配合完成测温、验证等流程后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4、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各位考生提前仔细阅读《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附件),将在检录时签署。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五、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25-83626256、83626216

          附件:《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南京市第二医院

2021年5月27日